較近,新《固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於9月1日已正式實施,裏面新增了大量關於建築垃圾方面的具體條文,其中規定將建築垃圾從生活垃圾中單獨分出來,作為一大類進行管理,並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包括源頭減量、分類處理、消納設施和場所布局及建設等在內的建築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可見國家對建築垃圾的重視程度。
補充
原固廢法將固體廢物分為“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三大類,建築垃圾是生活垃圾的一小類,新固廢法將固廢分為“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五大類,建築垃圾與生活垃圾並列為一大類。
其中,在消納場所方面,規定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場地、机械設備、排水、消防和環境衛生等規定和標準,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並取得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部門核發的建築垃圾消納場所設置許可。
而據我們了解,建築垃圾消納場所的審批程序複雜,流程嚴格,不易申請,多地對其數量進行了限制(每個市區一般僅允許建3-5家建築垃圾消納場,具體還要參考當地政策,這裏僅供參考)。在較近對一位客戶的拜訪中獲悉,當地(縣)一共15家左右共同申請建築垃圾消納場,最終僅有1家申請成功,不過因某些原因暫未進行生產。
此外,多地對消納場的數量也做出了規定,如四川省綿陽和成都:
綿陽:到2020年,四川省綿陽中心城區將新建3座建築垃圾消納場,專業化清運率達到80%,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
成都:到2020年年底前,二三圈層各區(市)縣要建成1-2個建築垃圾固定消納場,形成覆蓋全市的消納網絡。
近幾年,隨着國家對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有序推進,建築垃圾再生骨料項目日漸火熱。眾所周知,移動式破碎站因小巧便捷,轉場方便,無固定式生產線選址、規劃、環保、土地等手續帶來的建設周期長等一系列問題,成為建築垃圾破碎處理較理想的設備。
但是,消納場申請的複雜性和數量的限制勢必會對當前建築垃圾市場產生影響,而應用廣泛的移動破也可能面臨一系列挑戰,未來建築垃圾破碎形式又會如何轉變,面臨哪些問題?下文我們繼續探討,也歡迎大家集思廣益,留言討論,說說對目前建築垃圾市場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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